优酷因擅播贺岁片《非诚勿扰2》被判赔偿19万
(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)擅自播放电影《非诚勿扰2》,优酷网被电影制片方华谊兄弟公司诉至法院。
记者上午获悉,一中院终审判决优酷网侵犯华谊兄弟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赔偿对方19万元。这是迄今为止,知名视频网站因擅播电影被判罚的最高金额的赔偿。未经许可播放贺岁片,侵权方赔偿数额更高。
优酷网的经营者——合一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称,双方已就授权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达成合意,约定以100万元的价格订立合同,授权期限自2011年2月1日上线至2012年1月31日终止。
华谊兄弟表示,公司对外授权都有固定流程。
该公司不同意以100万元的价格授权给优酷网,双方邮件也表明合作确认函还须经律师审查。
●法院审理
一审法院认为,优酷网的行为构成侵权。由于《非诚勿扰2》为2011年的贺岁片,经济价值较高,且涉案影片在优酷网中的点击量较大,应适当提高赔偿数额。法院一审判决合一公司赔偿华谊兄弟10万元。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。
一中院终审认定双方许可使用合同没有成立,原审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过低,终审判决合一公司赔偿华谊兄弟经济损失19万元。(来源:《法制晚报》文:王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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